對區(qū)政協(xié)十一屆二次會議關于在林海街春江街交叉路口設交通信號燈的建議(第202321號)提案的答復
李明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在林海街春江街交叉路口設交通信號燈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
我大隊對林海街與春江街交叉路口進行現(xiàn)場勘查發(fā)現(xiàn),該路口全天車流量較小,未能達到建設交通信號燈的標準,增設交通信號燈以后,會影響車輛通行。降低通行效率,因此我大隊建議不再此處增設交通信號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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