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區(qū)十九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37號《關于改善校園設施的建議》的答復
尊敬的郭曉東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改善校園設施的建議,建設正規(guī)的語音室和改善教室照明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語音室建設問題,已納入國家薄弱學校改造計劃,2023年暑假完成;
二、教室照明問題,全區(qū)統(tǒng)一改造情況如下:
(一)已達到如下標準:
1、凡是教室均安裝人工照明。
2、教室課桌表面平均照度值未低于300勒克斯,其照度均勻度均大于0.7。
3、學校教室照明都已采用小于26毫米的細管燈。
4、教室照明熒光燈采用節(jié)能電感鎮(zhèn)流器。
5、學校教室照明未采用裸燈,燈具距課桌面的最低懸掛高度均達到2.4米。
6、學校教室照明的統(tǒng)一眩光值未小于19。
7、學校教室照明照度系數是0.8。
(二)存在的不足之處:
1、教室黑板未設局部照明燈。
2、學校教室照明在維持平均照度值300勒克斯的條件下,功率密度值為8.2瓦每平方米(標準值為9)。
(三)下步打算:
我們會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以問題為導向,爭取全面解決教室黑板照明和其他問題。
盤錦市大洼區(qū)教育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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