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nóng)業(yè)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 案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主體名稱或姓名 |
違法企業(yè)組織機構代碼 |
處罰事由 |
行政處罰 依 據(jù) |
處罰結果 |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處罰機關名稱和日期 |
1 |
大農(nóng)林罰決字〔2021〕008號 |
盤錦東晟勞務有限公司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案 |
盤錦東晟勞務有限公司 |
9121110331881010XK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 |
非法改變用途林地1523㎡的罰款15230元(壹萬伍仟貳佰叁拾元整)。 |
罰款已于2021年11月12日繳納指定銀行。 |
盤錦市大洼區(qū)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 2021年11月11日 |
2 |
大農(nóng)野保罰決字〔2021〕第001號 |
尤慶雨未持有合法來源證明利用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案 |
尤慶雨 |
/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第三十三條第二款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第三十三條第二款 |
沒收野生保護動物并處飼養(yǎng)“陸生三有野生保護動物”6只1倍的罰款1800元(壹仟捌佰元整) |
罰款已于2022年2月22日繳納指定銀行。 |
盤錦市大洼區(qū)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 2022年2月22日 |
3 |
大農(nóng)野保罰決字〔2021〕第002號 |
高國利未持有合法來源證明利用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案 |
高國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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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第三十三條第二款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第三十三條第二款 |
沒收野生保護動物并處飼養(yǎng)“陸生三有野生保護動物”3只1倍的罰款900元(玖佰元整) |
罰款已于2022年2月22日繳納指定銀行。 |
盤錦市大洼區(qū)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 2022年2月22日 |
4 |
大農(nóng)野保罰決字〔2021〕第003號 |
任偉未持有合法來源證明利用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案 |
任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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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第三十三條第二款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第三十三條第二款 |
沒收野生保護動物并處飼養(yǎng)“陸生三有野生保護動物”1只1倍的罰款300元(叁佰元整) |
罰款已于2022年2月22日繳納指定銀行。 |
盤錦市大洼區(qū)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 2022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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