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區(qū)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建議第26號《關于整治我區(qū)交通秩序亂象的建議》的答復
張政加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整治我區(qū)交通秩序亂象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是每年我區(qū)都組織成員單位召開全區(q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會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形勢進行工作部署,并下發(fā)《大洼區(qū)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實施方案》。方案中對停車泊位施化、交通宣傳、違法行為整治、隱患路段排查等工作進行了詳細安排。
二是公安交警部門每月走進轄區(qū)的公交公司、美團外賣、物流公司、集市、社區(qū)、學校、臨街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重點企業(yè)等,采取上交通安全課、擺放宣傳展板、張貼宣傳掛圖、懸掛宣傳條幅、播放標語等方式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協調相關單位利用戶外LED顯示屏、宣傳欄、交通導流屏等宣傳陣地通過滾動宣傳口號、并協調廣告公司,通過戶外LED屏播放視頻片,提升交通安全宣傳的覆蓋率和知曉率。特別是對駕駛員肆意鳴笛、亂開遠光燈等不文明行為加大宣傳力度。
三是擴充道路、破舊路面修理、加強公交投放和推廣、對交通管理納入市民信用體系不歸屬公安交警部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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